盘点设计模式的三大类和六大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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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设计模式三大类

设计模式分为三种类型,共23类。

(1)创建型模式:单例模式、抽象工厂模式、建造者模式、工厂模式、原型模式。

(2)结构型模式:适配器模式、桥接模式、装饰模式、组合模式、外观模式、享元模式、代理模式。

(3)行为型模式:模版方法模式、命令模式、迭代器模式、观察者模式、中介者模式、备忘录模式、解释器模式、状态模式、策略模式、职责链模式、访问者模式。

2.设计模式六大原则

2.1 单一职责原则

单一职责原则(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)是指,不要让一个类承担过多的职责。避免职责耦合在一起,避免一个职责的变化影响到其他职责。

比如在Activity中存在网络请求的逻辑,导致Activity过于臃肿,导致引起这个Activity变化的原因太多,这样就违反了单一职责原则,不利于后续的版本维护。

最后再来理解一下单一职责的定义——就一个类而言,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

2.2 开放封闭原则

在开发过程中,需求的变化如果要通过修改原有的代码来完成,那么就很可能将新的错误引入到旧的代码中。因此才有了开放封闭原则。就是说,需求改变时,我们应该尽量通过拓展的方式、即加入新代码来实现变化。

开放封闭原则(Open Close Principle)的定义——软件中的对象(类、模块、函数等)应该对于拓展是开放的,而对于修改是封闭的

2.3 里氏替换原则

里氏代换原则(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)告诉我们,只要父类出现的地方,子类就可以出现,替换为子类后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,当然反过来未必适应。

我们在运用里氏代换原则时,尽量把父类设计为抽象类或者接口,让子类继承父类或实现父接口,并实现在父类中声明的方法,在运行时再确定其子类类型,用子类实例来替换父类实例。里氏替换原则是开闭原则的具体实现手段之一。

里氏替换原则的定义——所有引用基类(父类)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。

2.4 依赖倒置原则

依赖倒置原则在Java中是指接口或抽象类不依赖于实现类,而实现类依赖接口或抽象类。

就是说如果类与类直接依赖细节,那么就会直接耦合,那么当修改时,就会同时修改依赖者代码,这样限制了可扩展性。依赖倒置就是为了解决耦合。让程序依赖于抽象。

2.5 迪米特原则

也称为最少知识原则(Demeter Principle),是指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。

通俗的讲,一个类对自己需要耦合的类应该知道的最少,你内部多么复杂和我没关系,我只对你提供的public方法感兴趣。这样的话,如果一个系统符合迪米特法则,那么当其中某一个类发生修改时,就会尽量少地影响其他模块,降低系统的耦合度,使类与类之间保持松散的耦合关系。

2.6 接口隔离原则

接口隔离原则(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)的含义是:建立单一接口而不是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,尽量细化接口,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。也就是说,我们要为各个类建立专用的接口,而不要试图去建立一个很庞大的接口供所有依赖它的类去调用。

很多人会觉的接口隔离原则跟之前的单一职责原则很相似,其实不然。单一职责原则注重的是职责,针对的是程序中的实现和细节;而接口隔离原则注重的是对接口依赖的隔离,主要针对抽象。

接口隔离原则的定义:类间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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